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朋辈互助力量,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特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名额为10位同学。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乘风书院心理工作站干部
2.乘风书院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优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道德品质高尚: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3.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4.活动参与积极:积极参与、组织乘风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并配合书院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在书院担任心理委员至少一年,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及校院心理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评选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相关补充材料:获奖、培训证明材料;工作亮点材料等。
四、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书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展示栏同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届时在书院微信公众号上,将乘风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十佳)心理委员”获得者进行风采展示。
五、注意事项
请将以上材料各自生成文件夹,以“姓名-乘风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材料”命名生成压缩包,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提交至乘风书院心理工作站邮箱hndxcfxlg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