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精神,选树我校青年学生中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
本次评选分为两类:
1.个人项目:“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
2.科创团体项目:“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
注:省级评审确定后,我校将有1个个人项目、1个团体项目报送至国家级评选。国家级项目资助标准为:个人2000元/人,团体5000元/团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在校内注册的科创团队。
三、评选条件
参照《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知》中“资助对象推选要求”执行。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推选的科创团体,其成员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四、材料要求
(一)个人项目
1.《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推荐表》(附件1)
2.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志愿服务证明等)
4.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版)
(二)科创团体项目
1.《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推荐表》(附件2)
2.团队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3.团队成员名单及在读证明
4.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同学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与,于2025年12月14日晚上6:00前将电子版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1-2)、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4)、事迹介绍材料、相关佐证材料的文件打包发送至乘风书院团委办公室邮箱cfsytwbgs@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婧加
电子邮箱:996749@hainanu.edu.cn
附件:
1.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推荐表
2.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推荐表
3.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汇总表
4.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汇总表
5.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名额分配表